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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 涉违反“律师法” 陈水扁委任律师郑文龙将遭传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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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 17:38: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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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12月2日电 针对陈水扁律师郑文龙执行职务涉违反侦查不公开、律师伦理,台北地检署签分“律他”案,主任检察官侯名皇12月4日下午将传讯郑文龙到案说明,并当庭要求律师确实遵守律师应有的职业规范。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台“法务部”要求查办陈水扁律师郑文龙多次代扁传话是否“违法”,郑文龙上午证实昨晚已收到北检传票,案由为违反律师法等,要他在本月4日下午15时到案说明。对于自己成为“法务部”开铡的对象,郑文龙感到相当无奈。

  陈水扁从11月12日入台北看守所后,郑文龙除了帮扁对外发表十大声明外,后来还帮扁对外公布包括“给家后”、“没有名字”新诗,甚至连扁案其他被告交保状况及媒体报道洗钱案内容,连股市指数、台当局发放消费券时事郑都向扁转述,致扁全部知情。郑文龙近日又发表扁的上万字“狱中对话”封面,似预先替扁出书行销。

  据了解,昨天下午郑文龙前往台北看守所与陈水扁会面时,在场的两名检察事务官就提醒郑文龙“话少说一点”,到了晚间,郑文龙的助理告诉他收到北检的传票,原本上午要去看陈水扁的郑更改行程回到办公室,准备写答辩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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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 17:42:41 | 显示全部楼层
小扁怎么不绝食了hou:14 hou: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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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 17:46: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楼的 第一次爱的人 的帖子

在绝食就准备挂吧s: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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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2 17:46:5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第一次爱的人 于 2008-12-2 17:42 发表
小扁怎么不绝食了hou:14 hou:23

你去劝他绝食吧迷你猪hou: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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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 17:52:09 | 显示全部楼层
他挂不要紧,
最重要是把贪的钱吐出来s:12 s: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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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2 17:54:4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小小人物 于 2008-12-2 17:52 发表
他挂不要紧,
最重要是把贪的钱吐出来s:12 s:12

还要送到我手上hou: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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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 18:01:34 | 显示全部楼层
打倒CSB 绝食 饿死他啊 s: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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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 18:02: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楼的 爱因斯坦 的帖子

貌似 在做梦吗,s: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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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 18:02:4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爱因斯坦 于 2008-12-2 17:54 发表

还要送到我手上hou:41


好好做个白日梦吧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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