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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陈水扁在羁押庭上自辩宣称被起诉收贿欲哭无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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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9 18: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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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12月29日电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召开陈水扁羁押庭,陈水扁对特侦组起诉的4大案全部否认犯罪,强调“机要费”完全用于公务,而南港、龙潭等财经事项,也非“总统”职权,他无法接受检方指控。

  据中评社报道,合议庭在排除陈水扁委任律师所提的回避声请后,直接让程序进入12日特侦组起诉、羁押被告移审的状态,审判长蔡守训问陈水扁是否认罪。



陈水扁答辩时对特侦组起诉他“机要费”、洗钱、龙潭、南港展览馆等案逐一反驳。

  他指出,“机要费”全部用于公务,尤其办理6项机密“外交”、9项重大政经支出,总额就已超过新台币1.2亿元,也大于特侦组起诉认定贪污1.1亿元,当初法院既然以马英九特别费“支出大于收入”认定无罪,那么他的“机要费”也应该无罪,因为他主观无犯意,客观上也是支出大于收入。

  至于南展馆与龙潭购地两案,陈水扁强调无论“宪法”与“国安会”组织法,都没规定重大财经事项属“总统”职权,他辩称,当时台当局办理相关科技政策,均为创造就业、改善民众生活,他身为“总统”当然会关心相关事务推动,就像马英九也关心过火车票买不买得到问题,但能说买车票是“总统”职权吗?

  陈水扁辩称,自己对南、龙两案的款项完全不知情,就连被告余政宪、李界木、蔡铭哲等人,说法不是前后不一,就是都只提到妻子吴淑珍,完全没提到他,不能因为自己只是关心台当局施政效率,就视为利用职权收贿,被特侦组起诉收贿,令他欲哭无泪。

  至于洗钱指控,陈水扁说,既然“机要费”、龙潭、南港等案都无涉犯罪,也就没有犯罪所得,自无洗钱犯行,他唯一知道家里海外资金状况,就是今年初吴淑珍主动告诉他海外资产被冻结,但还有一笔200万美金未冻,他就请“总统府资政”吴澧培协助,将钱汇到吴的帐户用做推动国际“外交”,汇款额度、帐号都是吴澧培决定。

  陈水扁花了近50分钟陈述完后,审判长蔡守训问陈水扁“所以检察官起诉的事实你都不认罪?”陈水扁答“对”。

  在被告答辩完后,羁押庭仍将进行检方论告、辩方答辩等程序,检辩双方后续仍将就犯罪嫌疑、有无逃亡、灭证等事由攻防,再由合议庭评议是否羁押或交保,预料庭讯仍将持续相当长的时间。 (来源:人民网-台湾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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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9 18: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他能撑多久····hou: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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