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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的卓国珍是福建省莆田市的一位“包工头”。20多天前,他在宴请当地工商人员时,门牙却被吃请者打断两颗。照卓国珍的说法,是因为他未给工商人员所带的“情人”小费才挨打的。
中国青年报记者今天驱车赶赴莆田采访,但出乎意料的是,受害人卓国珍不愿露面。他的大儿子在出面接待记者时说,这件事昨天已经调解完毕,“我们是本地人,媒体曝光后各方压力很大,希望记者不要再来打扰”。据透露,昨天当地一家都市报见报后,打人的工商干部李金地迫于舆论压力向受害人卓国珍赔偿了医疗费、误工费和精神补偿费共计15万元,卓不再追究李的刑事责任,也不再向媒体披露此事。
不付“小姐”小费才挨打?
在此事私了之前,受害人卓国珍给媒体的投诉信是这么描述事件过程的:
去年12月24日下午,我到莆田市城厢区工商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在场的该局干部岳雄飞等人要求我请客吃饭。本人不得已在他们指定的壶山蛇餐馆请客。他们安排我在418房间(KTV、吃饭等一条龙服务的包间)吃饭,并拉了一批同事过来,同时带来几个“三陪”小姐相陪。由于我到餐馆时他们早已把菜点好了(单吃一只眼镜蛇就有6斤多重,估计酒菜钱要4000多元)。当时,我所带的现金不足以支付他们的“三陪”小费及酒菜钱,就打算到取款机取钱后再付。没想到,刚走到酒店门口,李金地就追上来猛地抓住我的手,要求我兑现他的“小姐”小费。我说去取钱后马上回来,他却破口大骂,在菜馆门口出手殴打本人……直到深夜,我从昏迷中醒来已是满脸鲜血,门牙被打掉两颗,就躺在地上向110求救,后被送到医院抢救,并经莆田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为“轻伤”。
工商通报未提打人原因
莆田市工商局昨天发出的“关于城厢区工商局四位干部违反清正廉洁有关规定情况的通报”称,去年12月24日上午,卓国珍到城厢区工商局龙桥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为了能马上拿到营业执照,卓找到凤凰山工商所所长翁斌星和城厢区工商局商广股干部岳雄飞,两人均向龙桥工商所经办注册官郑荔香打电话要求给予尽快办理,卓所提交的申请登记注册材料合法、齐全,郑即给予马上办理。卓于当天下午领到营业执照后,当晚宴请翁斌星、岳雄飞、张毅敏等三位同志到壶山蛇餐馆用餐,中途李金地也受邀加入。餐后,李金地与卓国珍发生斗殴,致使卓受轻伤。
城厢区工商局今天给记者的一份“事情经过”是这么写的:“卓国珍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又恰逢圣诞平安夜,当事人以朋友的名义邀请翁斌星、岳雄飞一起吃个便饭。之后,翁斌星、岳雄飞、张毅敏以及当事人卓国珍的另外3个朋友一起到壶山蛇餐馆就餐,吃饭期间他们顺便又邀请我局干部李金地参加……饭局结束后,李金地走到餐馆一楼时因喝酒过度与当事人卓国珍发生争执。”
为严肃纪律,1月20日中午,莆田市工商局党组研究决定:李金地作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人员接受监管服务对象宴请且与宴请人斗殴致其轻伤,对李金地立即予以停职检查。翁斌星、岳雄飞、张毅敏等三位同志作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人员接受监管服务对象宴请,违反了清正廉洁相关制度规定,立案调查处理。城厢区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林德煌和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建忠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规定,为严格责任追究,立案调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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