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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庚的结婚申请
亲爱的希公主:
我正式向你提出申请,请批准我将你的芳名填写在我的户口本的配偶栏上,请允许我叫你的母亲为丈母娘,请允许我成为你未来孩子的父亲。
申请理由如下:
一.你是公主,我是王子。公主王子天造地设。
二.你是火星(韩国)人,我是地球(中国)人。跨星球(中韩)联姻,为世界太空研究(中韩友好)做出贡献。
三.你姓金,我姓韩。我们将来的孩子“韩金”量一定很高。
四.你是花,我是草。
五.你凶悍时如鲨鱼,我宽容时如大海。
六.你的眼睛大,我的眼睛小。
七.你只会吃,我只会做。
八.你狡猾善变,我老实单纯。
九.你头脑复杂,我四肢发达。
十.你穿着夸张,我穿着朴实。
十一.你思维脱线,我思维正常。
十二.我们的性格互补互助,符合了矛盾的对立统一性。
十三.你对我犯了太多的罪。
1.盗窃罪,在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你就偷走了我的心。
2.非法雇用罪,在没有法律条文的证明下,你长期使唤我这个当红偶像组合成员,把我当作你的老妈子,给你做北京炒饭。
3.遗弃罪,你不顾任何时间地点,甚至在我还在你的身边时,到处爬墙,把我丢在一边。
4.****未遂罪,你不甘于被人说成是“受”而多次乘我不备,想要强行压倒我未遂。
5.间接人身伤害罪,你经常对我说些有的没的话,做些暧昧的小动作,害得我心跳加速,血压上升,对我的身体健康状况产生了间接影响。
······
以上的种种事实说明了只有我受得了这么多罪!我们两个人注定要在一起。
综上所述,我的申请既有事实依据,也有法律依据,请希公主你批准我的请求!
申请人:韩庚
希公主回信如下:
为了惩罚金希澈同志的罪孽,命令将其押入户主为韩庚的住所终身监禁! |